经纬电材: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2014-06-25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编号:2014-36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做出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简要说明
1、2013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被激励对象进行审核,认为本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随后公司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相应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13 年 6 月 6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被激励对象进行审核,认
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4、 201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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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5、2013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调
整及授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71,8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原激励对象中吴滨海先生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 3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完成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变更为 1,880,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7,153
万股。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 2013 年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71,5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1865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373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5,899,997
股。
2、调整方法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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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调整公式为:
Q=Q0×(1+n)
(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
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七节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
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的规定”之“(三)锁定期与解锁期”:激励对象
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
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述公式,公司董事会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1,880,000 股调整为 2,256,701 股,授予价格由 3.26 元/股调整为
2.72 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880,000 股调整为
2,256,701 股,授予价格由 3.26 元/股调整为 2.72 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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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
及第一期解锁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0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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