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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太平洋证券关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4-10-24  

						            太平洋证券关于经纬电材以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电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对经纬电材以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经纬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2号文核准,经纬电材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1.0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6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30,526,300.3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431,473,7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254,501,700.00元。以上募集资
金 已 由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0 年 9 月 9 日 出 具 的
XYZH/2010TJA2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1 月 2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 1,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2、2011 年 4 月 28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 6 个月,该项资金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已全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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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2011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1年8月24日召
开的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投资募投
项目二期建设,使用4,000万元进行办公及配套设施建设;

       4、2011 年 11 月 8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该项资金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2年5月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3,000 万
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该项资金于2012年11月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经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6月20日召
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 至 目 前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188,000,000 元 , 剩 余 超 募 资 金
66,501,700 元。

三、关于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
开拓、产品研发等经营性支出,以满足公司业务的持续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同时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00%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300余
万元,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因此,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是合理的也是必要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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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太平洋证券对经纬电材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

    1、经纬电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
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同时承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
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经纬电材本次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经纬电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全体董
事表决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太平洋证券认为经纬电材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太平洋证券对此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中      欧阳凌
                                               201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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