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电材: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10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编号:2014-60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
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15:
00至2014年1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2,177,5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05,899,997 股的 54.48%。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方,共持有有表决权股份为
112,176,480 股;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3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树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
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
力律师、高振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的议案》
同意 112,177,51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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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 112,177,51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高振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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