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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2014-12-1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纬电材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电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对经纬电材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向子公司增资进行了专
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经纬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2号文核准,经纬电材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1.0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6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30,526,300.3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431,473,7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254,501,700.00元。以上募集资
金 已 由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0 年 9 月 9 日 出 具 的
XYZH/2010TJA2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1 月 2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 1,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2、2011 年 4 月 28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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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 6 个月,该项资金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已全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3、经2011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1年8月24日召
开的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投资募投
项目二期建设,使用4,000万元进行办公及配套设施建设;

    4、2011 年 11 月 8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该项资金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2年5月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3,000 万
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该项资金于2012年11月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经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6月20日召
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7、经201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1月10
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3,8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1,650.17
万元,募集资金历年利息收入净额为1,896.52万元,另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9.43
万元(上市前规划的三个募投项目预计使用资金26,697.20万元,目前项目均已
完成并投入使用,实际使用资金26,657.77万元,节余39.43万元),共计3,586.12
万元。

    三、关于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

资金利息收入进行投资的情况介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2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586.12万元投资
建设高电压、大容量高端空心电抗器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延长公司的产业
链,进一步发挥核心产品的优势,扩大产能,形成更强的直接面对电力设备市场
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前期负责电抗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待具
备条件后,将项目的固定资产评估后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对子公司天津经纬正能
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
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向子公司增资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此次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使用后,经
纬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四、太平洋证券对经纬电材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

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进行投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

    1、经纬电材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投资建设高电压、大容量高端空心电抗器项目,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提
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2、经纬电材本次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经纬电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全体非
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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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太平洋证券认为经纬电材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历年募集
资金利息收入及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次剩余超募资金、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使用后,经纬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太平洋证券对此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中      欧阳凌

                                                2014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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