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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2-16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投资建设高电压、大容量高端空心电抗器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此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3,586.12万元投资建设高电压、大容量高端空心电抗器项
目,可加快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发挥公司核心产品的优势,扩大核心产品的产能,
形成更强的直接面对电力设备市场的竞争力,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给股东
带来更好的回报,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同时,剩余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使用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
募资金使用(修订)》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增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及建设发展要求。同时,该事项的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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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
职。经审核,现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
秋凤女士、黄跃军先生4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谢利锦先生、
王天举先生、张世奕先生3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经审阅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7名董事候选
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春林   王靖     谢利锦

                                                201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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