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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2015-06-10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流程及会议
决议,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等规定,经核查,2014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我们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同时原
激励对象张德顺先生、张德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的全部待解锁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上述事
宜。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世奕、王天举、谢利锦


                                             201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