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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06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在2015年半年度期间(2015

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

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3、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谢利锦   王天举   张世奕

                                   201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