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电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11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编号:2015-62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的书面通知,其三人已与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署相关协议,将于2015
年10月8日前共同出资委托太平洋证券以收益互换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近
日与太平洋证券签订了收益互换协议,拟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交易期初由太平
洋证券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指令,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30
万元在二级市场对冲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经纬电材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2015年10月8日之前完成此次股份增持
计划。
二、本次增持协议签署人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协议的实际签署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树林先生,
其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国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张秋凤女士。
三、本次增持协议中关于6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太平洋证券签订的收益互换协议中,约
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太平洋证券买入经纬电材股票对冲交易全
部执行完毕起6个月内,不发出卖出对冲交易指令,太平洋证券亦不执行卖出经
纬电材股票的对冲交易操作。
-1-
四、本次增持协议的签署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配合太平洋证券完备相关手续,
尽快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本次增持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