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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2015-09-01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编号:2015-66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电材”)控股子公
司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能电气”),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小于 25%)。
2015 年 9 月 1 日,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太证正能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证正能”)、潘榀醇先生共同签署了《天津经纬正
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正能电气确定增资 5100 万元,由太证正能、
潘榀醇先生两方共同认购,其中太证正能认缴增资额 5,000 万元人民币、潘榀醇
先生认缴增资额 1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正能电气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6,100 万元,其中太证正能
持有正能电气股权 31.06%,潘榀醇先生持有正能电气股权 0.62%。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北京太证正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 6 号院 4 号楼 16 层 2 单元 1603
    注册号:110102019685808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广垦太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于俊轩为
代表)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0 日
    合伙期限:2015 年 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1-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潘榀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为正能电气在职员工,
主要从事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工作。本次增资前,除正能电气按月向潘榀醇支付
薪酬外,其与正能电气没有业务及资金往来。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1200020083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小于25%)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创新道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董树林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8日
    营业期限:2014年03月18日 至 2045年04月23日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及相关配件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正能电气最近一期(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为:
    (1)资产总额:2,736.09 万元
    (2)负债总额:1,914.19 万元
    (3)净 资 产:     821.90 万元
    (4)营业收入:          0 万元
    (5)净 利 润: -178.10 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认缴增资   增资后   持股比例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8,150      —       8,150     50.62%
西藏正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00      —       2,100     13.04%
艾伯顿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300      —         300      1.86%


                                      -2-
杨      帆                                      300        —              300      1.86%
赵      波                                          50     —               50      0.31%
李      娟                                          50     —               50      0.31%
吴梦晗                                              50     —               50      0.31%
北京太证正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00         5,000     31.06%
潘榀醇                                         —            100           100      0.62%
                    合   计                11,000          5,100        16,100       100%


四、增资扩股协议主要条款
      第二条    增资扩股
      1、增资认购及比例
      根据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在遵守本协议各项条件的前提下,公司的注册资本
从目前的人民币 11,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6,100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新增
股东认购并缴纳。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完成后,乙方(北京太证正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拥有目标公司 31.06%的股权,丙方(潘榀醇)拥有目标公司 0.62%的股权。具
体股东和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8,150            50.62%

  2       北京太证正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            31.06%

  3       西藏正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00            13.04%

  4       艾伯顿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300             1.86%

  5       杨   帆                                                 300             1.86%

  6       潘榀醇                                                  100             0.62%

  7       赵   波                                                  50             0.31%

  8       李   娟                                                  50             0.31%

  9       吴梦晗                                                   50             0.31%

                         合    计                           16,100                 100%

      2、增资方式、时间


                                         -3-
    为购买目标公司增资对应的股权,新增股东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按
时、足额向目标公司交付增资款。具体为:
    乙方:北京太证正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出资 5,000 万元,持
有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比例为 31.06%。出资一次性到位,出资到位时间为本
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
    丙方:潘榀醇,以现金出资 100 万元,持有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比例为
0.62%。出资分两次完成,每次出资 50 万元,第一次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第二次出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5 日前。
    第三条   其它事项
    在增资扩股后,丁方(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电抗器项目所需土
地、厂房、设备的前期投入,建成后通过租赁的方式交由目标公司使用(租赁协
议另行协商签订)。待丁方取得电抗器建设项目的正式房屋产权证后,聘请第三
方中介机构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实缴出资。
    第四条   协议各方的承诺、责任与义务
    1、协议各方承诺其作为一方来签署、履行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筹划的交易
的法律主体资格适格,并已经采取所有必需的行动并获得了正式授权或批准。
    2、增资各方保证按本协议确定的时间、数额出资到位。
    3、现有股东承诺按照 2015 年 1 月 10 日签署的《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
限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数额和出资到位时间完成出资。
    4、除根据法律、监管规定的要求需要披露外,协议各方应对本协议和在履
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他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5、增资各方承诺:增资完成后,在投资目标公司期间,各方不得再投资、
从事与目标公司相同、相近的业务,不得自营或参与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具有
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第六条   增资扩股后董事会、监事组成
    1、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原来的 3 名董事增加至 5 人,其中乙方委
派 1 名,丁方增派 1 名。
    2、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
    3、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的任免,以及管理层的聘用,由


                                   -4-
新制订的《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和修订的《天津经纬正能电气
设备有限公司章程》详细规定。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正能电气进行增资扩股,是基于以建设高电压、大容量高端空心电抗
器项目为目标,通过吸引新的投资者,筹集电抗器项目后期运营所需流动资金,
有利于改善其股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正能电气持股比例变为 50.62%,公司仍为正能电
气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扩股不影响公司对其的实际控制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经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正能电气第二次增资扩股的事项,同意引进北京太证正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和潘榀醇先生作为新进股东。
    七、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2、《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