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人员 对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担 任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置入资产审计机构,本所及经办会计 师承诺并保证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引用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该申请文 件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叶韶勋 经办注册会计师: 林国伟、陈秋霞 2016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