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申报文件和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和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 与原件一致,并对所有文件、资料、信息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保证《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中本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以下无正文)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