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电材:关于严格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承诺函2017-05-02
关于严格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承诺函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相结合的方式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作为上市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确
保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长期稳定,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严格履行《一致行
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提出对上述协议进行修改或解除。
如本人出现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或提出解除上述协议的
行为(以下统称“违约行为”),则本人自愿将本人届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
照如下方式计算的数量,以一元总价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本人因违约行为应向上市公司赔偿的股份数量=本人在违约行为发生时最近
一个交易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违约行为发生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纬电材经审计后合并报表股东权益总额-本次交易实施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纬电材经审计后合并报表股东权益总额)/违约行为发生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纬电材经审计后合并报表股东权益总额]
如在本次交易实施当年度出现违约情形,则上述公式调整为:
本人因违约行为应向上市公司赔偿的股份数量=本人在违约行为发生时最近
一个交易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交易实施后最近一个季度末经纬电
材合并报表股东权益总额-本次交易实施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纬电材经审计后
合并报表股东权益总额)/违约行为发生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纬电材经审计后
合并报表股东权益总额]
上述公式中本人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包括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经纬电材股
份(计算本人持股总数时间接持有的股票数量按照间接持股比例计算),在执行
上述赔偿时优先以本人直接持有的经纬电材股票进行赔偿,不足赔付的差额部分
以本人间接持有的经纬电材股票继续赔偿。
如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未能取得经纬电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本人自愿将按
1
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相应数量上市公司股票无偿赠与给除本次交易的参与方及其
关联人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方。
本人承诺不会向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交变更上述承诺方案或解除、
豁免上述承诺的议案。
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且不得撤销。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
201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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