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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11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津经
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了受聘人员的专业资格、经营和管理经验以及
受聘人员以往的履职情况,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

    2、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
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
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江海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
期满为止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张世奕、李小平、娄爽

                                                2018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