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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0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张世奕先生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职。经
审核,现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进行增补独立董事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规范化运作的需要。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考察,董事会提名柳士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柳士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增补的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认为柳士明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世奕   李小平   娄爽
                                             2018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