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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编号:2018-67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10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


                                      -1-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8 年 9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创新道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议案为: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披露。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议案登记编码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
                                                                          可以投票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
  8.00                                                                       √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10.00                                                                       √
           宜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
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


                                           -4-
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三 ) 登 记 时 间 : 2018 年 9 月 10 日 ( 上 午 9:00-12:00 、 下 午 14:00-
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
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黄跃军      韩贵璐

    2、联系电话:022-28572578 022-28572588-8552

    3、传真:022-28572588-8056

    4、通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创新道 1 号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00353

    5、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纬辉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纬辉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8 日

                                       -5-
附件 1: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5120”;投票简称为“经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
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
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 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
见如下: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同 反 弃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7-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同 反 弃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00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
 7.00                                                                       √
        施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8.00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                    √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9.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10.00                                                                       √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8-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