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编号:2018-68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及管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向 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175 号文)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每股 发行价格 12.85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向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0,712,836 股股份、向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0,505,836 股股份、向卫伟平发行 6,315,949 股股份、向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891,050 股股份,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 41,425,671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532,319,894.00 元。 根据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订的《担任重 1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之协议书》,北京观韬中 茂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 务约定书》,公司应支付上述中介机构中介费用合计 15,000,000.00 元。除天风证 券剩余独立财务顾问费尚未支付,其余中介费用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全部支付。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天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费 11,000,000.00 元,余额 521,319,894.00 元,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南门 外支行开立的 122903429310401 银行账号 521,319,894.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 XYZH/2017TJA10439 号验资报告。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532,319,894.00 元 扣 除 天 风 证 券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费 用 12,000,000.00 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 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达 天风证券账户时扣除 11,000,000.00 元)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重组中介 费用 3,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17,319,894.00 元,其中支付收 购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 517,319,894.00 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30 日余额 截至 2018 年 6 招商银行天津分 122903429310401 51,731.99 月 30 日,该账 行南门外支行 户已注销(注) 合计 51,731.99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18 年 6 日 22 日完成销户。 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731.9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1,731.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未变更用途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1,731.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其中:2017 年 51,731.99 2018 年 1-6 月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资 预定可使 金额与募 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期/或截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日项目完 的差额 工程度 支付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 支付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 2017 年 10 1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 月 31 日 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 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 合计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51,731.99 - 3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无。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无。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无。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无。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无。 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各年(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累计 承诺效益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实现效益 效益 支付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557.45 11,419.58 4,505.22 1 注【1】 23,482.25 注【4】 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注【2】 注【2】 注【3】 注【1】:根据公司与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杰欧商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新福恒创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偿协议》,新辉 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 2016 年度至 2019 年度各年度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净利润分别达到 7,437.45 万元,11,301.43 万元,13,653.51 万元,15,349.27 万元。上述净利润指的是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2】: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6 年和 2017 年 1-10 月效益未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注【3】: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4】: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8TJA10082),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完成了 2017 年的效益承诺。 5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一)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资产运行情况 1、权属变更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8 日,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 司名下,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向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购买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2,061.69 106,843.72 负债总额 60,216.43 61,223.7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1,845.26 45,619.94 注: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购买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自资产交割完成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 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 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六、其他 无。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树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秋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凌云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