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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2019-04-1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TJA1018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编制的《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经纬辉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经纬辉开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经纬辉开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
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经纬辉开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萱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秋霞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的有关规定,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本公司保证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1、根据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天津经
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天津经纬电材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以及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
调整的议案》,以及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2017 年 7 月 24 日《关于核准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
公司向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175 号)核准,本次交易主要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
两个部分组成。


    (1)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每股发行价格 12.8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分
别向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投资”)发行 21,389,085 股股份并
支付现金 449,643,345.00 元、向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恒达伟业”)发行 5,167,256 股股份并支付现金 170,076,549.00 元、向浙江海宁新雷
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新雷”)发行 4,703,324 股股份、向浙
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嘉慧”)发行 4,179,655 股股份、
向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石”)发行 4,179,655 股股份、向永
州市杰欧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石”)发行 4,082,679 股股份、向
永州市新福恒创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福恒”)发行 2,909,272 股
股份、向萍乡市汇信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信得”)发行 1,949,212
股股份购买上述投资人合计持有的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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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0.00%股权,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 48,560,138 股,并支付现金 619,719,894.00 元。

    上述现金对价 619,719,894 元中,由公司以本次重组的配套融资支付 517,319,894
元,剩余 10,240 万元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2)募集配套资金

    采用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配套融资”),
发行对象为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青崖”)、浙江海
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瑞业”)、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 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自然人卫伟平。本次配套融资总额 532,319,894 元,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621,569,801 元的 100%。本次配套融资的具
体发行对象和认购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认购金额(元)      发行数量(股)
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6,159,947         20,712,836
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000,000         10,505,836
卫伟平                                               81,159,947          6,315,949
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          3,891,050
合计                                                532,319,894         41,425,671

    (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审批情况


    1、根据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日,本公司与相关交易方分别签署了《天
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天津经纬
电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及《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日,公司
与交易各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天津经纬电材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
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3、2017 年 7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
限公司向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75 号),核准了公司向福瑞投资发行 21,389,085 股股份、向恒达伟
业发行 5,167,256 股股份、向杰欧投资发行 4,082,679 股股份、向青岛金石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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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179,655 股股份、向海宁嘉慧发行 4,179,655 股股份、向海宁新雷发行 4,703,324 股
股份、向汇信得发行 1,949,212 股股份、向新福恒发行 2,909,27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事宜。

    二、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情况

    (一)购入资产整体情况


    新辉开成立于 1995 年,长期专注于触摸屏和中小尺寸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等触控显
示行业产业链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触控显示产品一站式服务商。主要产品
包括液晶显示模组、触控显示模组以及配套的保护屏、玻璃盖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车
载显示、医疗设备、工业控制等诸多领域。


    新辉开研发技术团队多年从事触摸屏和液晶显示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对于触控和液
晶显示领域的核心工艺技术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掌握,积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了整
套的研发、设计、生产所需的工艺技术。2015 年,新辉开及全资子公司永州市新辉开科
技有限公司先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新辉开全资子公司永州市福星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新辉开所生产的液晶显示模组、触控显示模组等产品品质较高,性能稳定,获得市
场广泛好评,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目前已成为沃尔玛、伟创力、霍尼韦尔等世
界 500 强企业的常年合作供应商。经过多年稳健的发展,新辉开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具
实力的触控显示产品专业制造商之一,在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此外,凭借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以及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模式,新辉开近年来
业务发展势头强劲,盈利水平较高。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96,430.05 万元、139,131.41 万元和 147,043.09 万元,实现净利润 7,686.29 万元、
11,337.23 万元和 13,792.61 万元。

    (二)购入资产作价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
标的资产的价格应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3050 号),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7 月 31 日,新辉开 100%股东权益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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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4,128.97 万元,市场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183,673.70 万元;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即为 124,128.97 万元,该评估值较新辉开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 32,395.60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283.17%。 基 于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 标 的 资 产 新 辉 开 100%股 权 估 值 为
124,128.97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上市公司收购新辉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24,128.97 万元。

    (三)购入资产交接情况


    2017 年 8 月 8 日,福瑞投资等 8 名股东所持新辉开 100%股权已全部过户至经纬电
材名下。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止,天风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 532,319,894.00 元,其中:西藏青崖
缴付    263,498,347.00 元 , 海 宁 瑞 业 缴 付 133,650,000.00 元 , 卫 伟 平 缴 付
80,348,347.00 元,海宁新雷缴付 49,500,000.00 元;经纬电材分别划转西藏青崖认购
款保证金 2,661,600.00 元,海宁瑞业认购款保证金 1,350,000.00 元,卫伟平认购款
保证金 811,600.00 元,海宁新雷认购款保证金 500,000.00 元。2017 年 10 月 26 日,
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7TJA10438 号《天津经
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
报告》审验。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止,上市公司已收到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海宁嘉慧、青
岛金石、杰欧投资、新福恒、汇信得、西藏青崖、海宁瑞业、卫伟平和海宁新雷各方出
资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89,985,809.00 元。其中以股权出资人民
币 48,560,138.00 元,现金出资 41,425,671.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294,731,785.00 元,股本 294,731,785。2017 年 10 月 26 日,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7TJA10439 号《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经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347,243,345 元,向恒达
伟业支付现金对价 170,076,549 元,并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3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受让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海宁嘉慧、青
岛金石、杰欧投资、新福恒、汇信得和海宁新雷各方股权出资人民币 48,560,138.00 元。


    2017 年 11 月 3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股份未到帐结构表》及《证券持有人名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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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发行新股数量为 89,985,809 股,其中:向福瑞投资等 8 名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为
48,560,138 股,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41,425,671 股。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
为 294,731,785 股。


    公司已经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30,000,000.00 元,尚未
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 42,400,000.00 元。

    三、 购入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 购入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 2017 年 4 月 28 日本次交易对方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杰欧投资与新福恒公
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杰欧投资与新福
恒承诺,新辉开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7,437.45 万元、11,301.43
万元、13,673.51 万元及 15,349.27 万元。如果标的资产届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
上述承诺利润数,则资产转让方中的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永州恒达伟业商业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即“补偿义务人”)应就未达到承诺利润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补偿义务人优先以现金对价进行补偿,现金不足以补偿时,再以
认购的股份补充。补偿义务人就上述补偿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二) 购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数      2018 年度盈利实现数      差异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3,673.51              14,760.83      1,087.32
净利润
合计                                 13,673.51              14,760.83      1,087.32


    新辉开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数与实际完成的利润数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树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秋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凌云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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