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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2019-06-05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编号:2019-43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数量
                         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做出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对符合条件的 179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70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告工作,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4 日。
    5、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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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由 175.90 万股调整为 227.43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付洪卫等 1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4,98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61 元/股调整为 4.338745 元/股。
    7、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7,036,000 股调整为 8,902,566 股,授予价格由 5.61 元/
股调整为 4.338745 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7 年末总股本 294,531,78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 2 元(含税),共计 58,906,357 元;同时,拟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294,531,78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 88,359,536 股。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294,531,785 股增至 301,567,785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权益分
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
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
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调整后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1,567,78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53337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30005 股。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付洪卫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4,985
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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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整方法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调整公式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述公式,公司董事会将首次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7,036,000 股调整为 9,097,551 股。因 11 名激励对象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4,985 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董事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8,902,566 股。授予价格由
5.61 元/股调整为 4.338745 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将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7,036,000 股调
整为 8,902,566 股,授予价格由 5.61 元/股调整为 4.338745 元/股。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
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独立董事同意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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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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