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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5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转
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健康持续的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和
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符
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小平、柳士明、娄爽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