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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柳士明)2020-03-25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年度内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
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2019年度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6                         5            0               1

    公司2019年度共召开1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次数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12                12             0            0             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
独立的履行职责,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1、《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为促进子公司
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业务健康持续的发展,同意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2、《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数量和向相应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独立意见》、《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以下事项发表了认可
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3)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4)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5)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意见;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7)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并认可对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5、《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可公司聘请
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
    6、《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蒋

爱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可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
和变更会计政策。

    8、《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


                                     2
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认可公司购买长沙宇顺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和聘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9、《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认可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10、《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
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对如下事项表示认可: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签订《关于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
《备忘录》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适应公司的长期发
展需求。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
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 2019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成
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管理层提名选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四、对公司发展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
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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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
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3、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
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力
献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
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柳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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