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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09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0-33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
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9 月 2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的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部分利润表项目列报

顺序。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1
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规定执
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
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
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
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
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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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
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2)将原归集于“应付票据”移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3)将原归集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项目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4)将原归集于“其他流动资产”项目里的“可转债投资”移至“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
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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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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