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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0-49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909,72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957%;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相
关规定办理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实施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激励对象: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15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

                                    -1-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7.43 万股,授予价格为 4.20 元/股;

    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7 日,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经
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认为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

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激励对象名单,
同时确定以2018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授予
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4日。

    4、2019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27.43万股、授予人数为15人、授
予价格为4.20元/股。此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

    5、2019年5月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2-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付洪卫等1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194,985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

 元/股。

       6、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036,000股调整为
 8,902,566股,实际获受人调整为168人,授予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
 元/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0日。

       7、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二、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
 况。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满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7 日,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预留部分股票分三

 期解锁,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40%。截至目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
 个限售期已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足解除限售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本人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 象未 发生前 述情
2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成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或者监事;
    (7)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
    其配偶、父母、子女;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2,332,307,829.73 元,相比
3
    相比 2017 年,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                  2017 年增长 162.47%。满足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子公司在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子公司均满足业绩考核目
4
    度需要完成与母公司签订的业绩目标责任书,该责任书在每个会计年度的     标。
    年初签订。若子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该子公司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对象个人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
    能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15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5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均满足解锁条件
     解 除 限
                100%                         80%          0%
     售比例

    个人考核 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所授限制性股票按照计划规定及上
    表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个人考核不合格,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
    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均已达标,2018 年限制性股票


                                             -4-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解
除限售事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5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909,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5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 期 可解除    本期实际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姓名             职务                           限 售 的限制    可流通数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量             性股票数量

                副总经理、董
  江海清                                500,000          200,000         125,000         300,000
                  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需要进           1,774,300           709,720         709,720       1,064,580
行激励的其他员工(14 人)

  合   计             -              2,274,300           909,720         834,720       1,364,580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剩余 75%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江海清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其共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本次限售股解锁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125,000
股,其余股份继续进行锁定。

    四、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股份数                    本次变动数量 变动后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比例( %)                                       比例( %)
                          量(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462,800       49.59        -834,720        229,628,080       49.41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1,820,204       11.15          75,000         51,895,204       11.17


                                              -5-
  首发后限售股       169,691,372     36.51            0    169,691,372     36.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8,951,224      1.93     -909,720      8,041,504      1.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34,293,811     50.41      834,720    235,128,531     50.59
        股

三、总股本           464,756,611    100.00            0    464,756,61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