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0-49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909,72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957%;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相 关规定办理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实施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激励对象: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15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 -1-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7.43 万股,授予价格为 4.20 元/股; 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7 日,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经 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认为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 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激励对象名单, 同时确定以2018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授予 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4日。 4、2019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27.43万股、授予人数为15人、授 予价格为4.20元/股。此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 5、2019年5月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2-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付洪卫等1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194,985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 元/股。 6、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036,000股调整为 8,902,566股,实际获受人调整为168人,授予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 元/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0日。 7、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二、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 况。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满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7 日,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预留部分股票分三 期解锁,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40%。截至目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 个限售期已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足解除限售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本人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 象未 发生前 述情 2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成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或者监事; (7)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 其配偶、父母、子女;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2,332,307,829.73 元,相比 3 相比 2017 年,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 2017 年增长 162.47%。满足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子公司在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子公司均满足业绩考核目 4 度需要完成与母公司签订的业绩目标责任书,该责任书在每个会计年度的 标。 年初签订。若子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该子公司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对象个人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 能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15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5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均满足解锁条件 解 除 限 100% 80% 0% 售比例 个人考核 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所授限制性股票按照计划规定及上 表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个人考核不合格,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 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均已达标,2018 年限制性股票 -4-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解 除限售事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5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909,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5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 期 可解除 本期实际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姓名 职务 限 售 的限制 可流通数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量 性股票数量 副总经理、董 江海清 500,000 200,000 125,000 300,000 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需要进 1,774,300 709,720 709,720 1,064,580 行激励的其他员工(14 人) 合 计 - 2,274,300 909,720 834,720 1,364,580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剩余 75%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江海清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其共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本次限售股解锁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125,000 股,其余股份继续进行锁定。 四、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股份数 本次变动数量 变动后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比例( %) 比例( %) 量(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462,800 49.59 -834,720 229,628,080 49.41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1,820,204 11.15 75,000 51,895,204 11.17 -5- 首发后限售股 169,691,372 36.51 0 169,691,372 36.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8,951,224 1.93 -909,720 8,041,504 1.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34,293,811 50.41 834,720 235,128,531 50.59 股 三、总股本 464,756,611 100.00 0 464,756,61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