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1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对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小平    柳士明      娄爽

                                              2020 年 7 月 2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