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0-101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019年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限售股份,承诺限售期限为12个月,涉及3名股东分别为张家港保税区丰 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艾艳。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2,7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653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已经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2号)核准,公司向张家港保税 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6,050,000股股份、向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25,000,000股股份、向艾艳发行11,700,000股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 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新增股东将正式列入公 司股东名册。2019年9月4日,公司公告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72,750,000股,新股上市日为2019年9月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4,756,6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 - 为227,818,46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6,938,149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主要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 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认购的经纬 辉开股票,也不由经纬辉开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并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的3名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可解除限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可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售股数量占公 (股) 股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 1 36,050,000 36,050,000 7.7567% 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 25,000,000 5.3792% 3 艾艳 11,700,000 11,700,000 2.5174% 合 计 72,750,000 72,750,000 15.6534% 备注:公司此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72,750,000股,为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6534%;三 位限售股东分别所持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计算过程中因四舍五入的原 因合计数为15.6533%,略有差异。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 2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7,818,462 -72,750,000 155,068,462 高管锁定股 52,218,454 0 52,218,454 首发后限售股 169,691,372 -72,750,000 96,941,372 股权激励限售股 5,908,636 0 5,908,6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6,938,149 72,750,000 309,688,149 总股本 464,756,611 0 464,756,611 四、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也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