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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0-13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有一项被监管部门及交易所等自律组织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
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75 号。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晚间披露《关于变更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其中关于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期误写为 7
月 2 日,且在业务专区错误填报变更后的公司全称,随后于 6 月 29 日午间披露
更正公告,将启用日起更正为 6 月 29 日。此外,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文件还存在
错误披露股权登记日等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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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2.1 条的
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
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于 2018 年 7 月 30 前提交
整改专项报告。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并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专项整改报告。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的情况。综上,公司最近五年,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监
管意见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并按期向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报送了相应整改报
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规范公司运营,并在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
展。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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