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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13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1- 23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1-
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创新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
1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
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
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29日下
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
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 韩贵璐

    2、联系电话:022-28572588-8552

    3、传真:022-28572588-8056

    4、通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创新道1号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

                                 -3-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00353

    5、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纬辉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经纬辉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4-
附件1: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50120”;投票简称为“经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表决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