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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2021-07-13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经纬辉开
股票代码:300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 207H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保利国际广场 T1 座 30 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经纬辉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报告书中具体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经纬辉开     指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司将其持有的经纬辉开 3,070,000 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
                                    的方式出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晔
      注册地                   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 207H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保利国际广场 T1 座 30 层
   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320592MA1MCLQ4X5
     信用代码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位              国籍
   1       王晔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2       解斯淇                女                监事               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自身经营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经纬辉开 2021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5
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44,78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9,289,56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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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 26,187,717 股,占总
股本的 5.638%。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数为:3,07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 23,117,717 股,占总股
本的 4.97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 年 7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经纬辉
开 3,070,000 股,占经纬辉开总股本的 0.661%,减持单价为 8.43 元/股(不含交易
佣金及税费)。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经纬辉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 26,187,717 股,占总股
本的 5.6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 23,117,717 股,占总股
本的 4.97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
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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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买卖经纬辉开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经纬辉开发送《关于丰瑞嘉华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拟自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44,78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289,56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1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1/6/21                   10.50         240,000        0.052%

张家港保税区        集中竞价        2021/6/22                   10.00         168,000        0.036%
丰瑞嘉华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1/6/23                    9.53        4,236,783       0.912%

                         合计                  -                    -        4,644,783       1.000%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减持公司 4,644,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7)。

       除此之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
买卖经纬辉开股份的情况。




1
    不含交易佣金及税费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韩贵璐

3、联系电话:022-28572588,8552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晔

                                                       2021 年 7 月 12 日




                                  11
(此页无正文,仅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晔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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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所 在
上市公司                                                     天津市
                     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经纬辉开               股票代码         300120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 信 息 披 露义 务 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消费品中心大楼 207H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 无 一 致行 动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数变化□       人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 是 否 为上 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有□ 否√                                   有□ 否√
                                                公 司 实 际控 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26,187,717 万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5.638%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3,070,000 股      变动比例:0.661%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   23,117,717 股     持股比例:4.977%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有√ 否□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有√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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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晔

                                                      2021 年 7 月 12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