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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平)2022-04-2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会议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
2021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0

    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次数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8               8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
独立的履行职责,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1
   3、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情况;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8、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的事项;

   10、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1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1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1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15、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6、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事项;

   17、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18、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19、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20、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1、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事项;

   22、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2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2
    24、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2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
稿);

    2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适应公司的长期发
展需求。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
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
极致力于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使专业委员会能很好地
和内、外部机构有效沟通、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

    四、对公司发展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上任以
来,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仔细研读公司发来的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 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3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
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为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小平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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