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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2-3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的议案》,将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尺寸智能
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2 号)核准,经纬辉开于 2019 年 8 月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5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 5.55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03,762,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397,923,641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2019 年 8 月 2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TJA1022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              20,958.09                20,792.36
       对子公司长沙宇顺增资                    19,000.00                19,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
             项目名称                                                   建设进度
                                        投资金额            资额
 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         20,792.36        16,960.854
                                                                         81.57%
       对子公司长沙宇顺增资               19,000.00         19,000.00        1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纬辉开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募投项目为“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
器件项目”,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存在滞后
的情形,而且疫情导致行业上下游同样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过程中需要采购的设备、材料、物资等周期整体拉长。除此之外,本次募投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厂房主体验收工作的进度未达预期,致使项目整体建设
进度滞后,未能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保障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
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审核,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进度,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
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生产线设备采买及调试进度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事项己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