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2-47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 期、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156 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2,769,354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5963%;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部 分第四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了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经 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认为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1- 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 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激励对象名单, 同时确定以2018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授予 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4日。 4、2019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27.43万股、授予人数为15人、授 予价格为4.20元/股。此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 5、2019年5月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付洪卫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4,98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元/股。 6、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036,000股调整为 8,902,566股,实际获受人调整为168人,授予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 元/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0日。 -2- 7、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部分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9,720 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25日。 8、2020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8,317 股;其他160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 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2,86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7月10日。 9、2020年7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8,317股。 10、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除9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77,114股;其他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可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锁、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 的相关事宜。 11、2021年7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3- 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7,114股。 12、2022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除4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7,251股;其他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 锁条件,可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次解锁、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次解锁的相关事宜。 二、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已满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分四期解禁,第四个解除限 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 25%;预留授予股票分三期解禁,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期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4 日;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7 日,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截至目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4-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本人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成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或者监事; (7)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 其配偶、父母、子女;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1、对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7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7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7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60% 入 3,305,858,977.52 元, 较 2017 年(888,612,677.84 3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7 年,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 元)增长 272.02 %。满足公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70%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 2、对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7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5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7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6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7 年,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70%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子公司均满足业绩考核目 4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 2018-2021 年四个会 标。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年 -5-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子公司在 2018-2021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需要完成与母公司签订的业绩目标责任书,该责任书在每个会计年度的 年初签订。若子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该子公司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1、首次授予 152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中:(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 2018-2021 年四个会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对象个人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 (2)其余 149 名激励对象 能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满足解锁条件。 5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2、预留授予 14 名限制性股 解 除 限 票激励对象中:(1)1 名激 100% 80% 0% 售比例 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 个人考核 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所授限制性股票按照计划规定及上 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 表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个人考核不合格,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 (2)其余 13 名激励对象的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满 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 锁条件已达成。除 4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他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可依照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锁相关事宜。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14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92,464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解锁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676,890 股。 -6-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56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769,3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63%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锁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49 人,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2,09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506%。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本 期 可 解 锁 数 量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股) HOO YONG KEONG 副总经理 1,293,001 323,251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 7,076,849 1,769,213 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148 人) 合 计 - 8,369,850 2,092,464 (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 人,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676,8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58%。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本期可解锁数量 姓名 职务 量(股) (股) 江海清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000 150,000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 1,756,300 526,890 司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12 人) 合 计 - 2,256,300 676,890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7- 剩余 75%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份,故实际解除限 售总人数少于以上两部分合计数。 四、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份数量 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 变动后股份数量 比例( %)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82,156,266 17.69 -2,296,103 79,860,163 17.20 通股 高管锁定股 52,597,954 11.33 473,251 53,071,205 11.43 首发后限售股 26,781,707 5.77 0 26,781,707 5.77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76,605 0.60 -2,769,354 7,251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2,244,914 82.31 2,296,103 384,541,017 82.80 三、总股本 464,401,180 100.00 0 464,401,18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