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3-0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 及 4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51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464,401,180 股的 0.0016%。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4.33874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为 4,851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4.20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为 2,400 股,回购金额合计 31,127.25 元,资金来源于 公司自有资金。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64,401,180 股变更为 464,393,929 股,注册资本由 464,401,180 元变更为 464,393,929 元。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经 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认为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 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激励对象名单, 同时确定以2018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授予 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4日。 4、2019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27.43万股、授予人数为15人、授 予价格为4.20元/股。此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 5、2019年5月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付洪卫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4,98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元/股。 6、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036,000股调整为 8,902,566股,实际获受人调整为168人,授予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 元/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0日。 7、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部分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9,720 -2- 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25日。 8、2020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8,317 股;其他160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 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2,86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7月10日。 9、2020年7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8,317股。 10、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除9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77,114股;其他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可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锁、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 的相关事宜。 11、2021年7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7,114股。 -3- 12、2022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除4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7,251股;其他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 锁条件,可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次解锁、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次解锁的相关事宜。 13、2022年6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251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4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第九款“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4.338745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为 4,851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4.20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为 2,400 股; -4-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31,127.25 元,资金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验资及完成情况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 2023TJAA1B0001 号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 公司总股本由由 464,401,180 股变更为 464,393,929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502,086 13.03% — 7,251 60,494,835 13.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899,094 86.97% — 403,899,094 86.97% 三、股份总数 464,401,180 100.00% — 7,251 464,393,929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 值。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