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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匡萍)2019-03-19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匡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本年度所有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同时,公司对于本
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阳谷华泰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
见:
    1、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本人就公司使用配
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本人就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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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17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会计政策变更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来三年
(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提前
偿还“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对外担保情况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均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9、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本人就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继续与
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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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
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
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
有效实施。本人着重从所熟悉的财务专业角度,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规划与运
用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
险。

       四、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
就本人在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18年度任职期内共召集召开了4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聘任审计机构等进行审议并
形成决议,并在年度审计期间,代表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
内提交审计报告,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18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同
意票。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
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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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的
完成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注重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
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
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匡萍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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