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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9-042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的通知,王传华先生对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占其目前所持
 名称      及一致行   数(万股)     日期         日期
                                                                             股份比例
             动人

                                   2017 年 10   2019 年 4   国泰君安证券
 王传华       是         640                                                  6.30%
                                    月 18 日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2019 年 4   国泰君安证券
 王传华       是         100                                                  0.98%
                                    月 16 日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2019 年 4   国泰君安证券
 王传华       是         440                                                  4.33%
                                    月 22 日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180         --           --           --            11.62%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2)、于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6)、于2018年10月24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29)。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传华先生持有公司10,155.70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26.13%。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1,18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2%,占公司总股本的3.04%。至此,王传华先生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8,646.4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5.14%,占公司总股本的22.25%。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