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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阳谷华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海楠               联系电话:010-851276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德彬               联系电话:010-8512763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项    目                              工作内容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重大交易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一致行动人王文博、
王文一、尹月荣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无条件全额承担经
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要求山东阳谷
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缴的公司上市前全
部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罚款以及赔偿款
                                            是          不适用
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山东阳谷华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山东阳谷华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的承
诺
3.控股股东王传华及一致行动人王文博、王      是          不适用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文一、尹月荣关于 2017 年度配股关于保障公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7 年
度配股关于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5.公司、王文博、贺玉广关于停止开立无真
                                              是          不适用
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的承诺
6.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承担公司由于开具
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行为可能受到有关主        是          不适用
管部门处罚而带来的损失的承诺

7.公司关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
                                              是          不适用
章程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承诺

8.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保障公司 2020 年度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9.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
司 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是          不适用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

10.吕晨、曹景坡、候申、朱德胜、张洪民、
张辉玉关于不参与阳谷华泰 2020 年度向不
                                              是          不适用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认购的
承诺

11.王传华、王文博、王文一、尹月荣、贺玉
广、董瑞国、赵凤保、杜孟成、柳章银关于        是          不适用
参与阳谷华泰 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认购的承诺

12.刘炳柱、王超关于视情况参与阳谷华泰
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是                 不适用
发行的认购的承诺
13.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对公司为谷丰源
基于互保协议书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承担不       是                 不适用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承诺

14.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以及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
                                             是                 不适用
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等承诺

15.公司全体董事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海楠            徐德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