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阳谷华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海楠 联系电话:010-851276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德彬 联系电话:010-8512763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项 目 工作内容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重大交易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一致行动人王文博、
王文一、尹月荣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无条件全额承担经
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要求山东阳谷
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缴的公司上市前全
部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罚款以及赔偿款
是 不适用
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山东阳谷华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山东阳谷华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的承
诺
3.控股股东王传华及一致行动人王文博、王 是 不适用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文一、尹月荣关于 2017 年度配股关于保障公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7 年
度配股关于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5.公司、王文博、贺玉广关于停止开立无真
是 不适用
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的承诺
6.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承担公司由于开具
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行为可能受到有关主 是 不适用
管部门处罚而带来的损失的承诺
7.公司关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
是 不适用
章程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承诺
8.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保障公司 2020 年度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9.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
司 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是 不适用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
10.吕晨、曹景坡、候申、朱德胜、张洪民、
张辉玉关于不参与阳谷华泰 2020 年度向不
是 不适用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认购的
承诺
11.王传华、王文博、王文一、尹月荣、贺玉
广、董瑞国、赵凤保、杜孟成、柳章银关于 是 不适用
参与阳谷华泰 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认购的承诺
12.刘炳柱、王超关于视情况参与阳谷华泰
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是 不适用
发行的认购的承诺
13.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关于对公司为谷丰源
基于互保协议书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承担不 是 不适用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承诺
14.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以及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
是 不适用
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等承诺
15.公司全体董事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海楠 徐德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