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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2-044


                 山 东 阳 谷 华泰 化工股 份有 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紧急)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
长王文博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应参加会议董事 7
名,亲自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贺玉广、张辉玉、张洪民、朱
德胜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博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三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                 /
  1
         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      13,720.51               12,500.00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8,524.42               8,500.00
  2      其中: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4,500.60               4,500.00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4,023.82               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1,244.93               30,000.00
    注 1: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包括年产 1 万吨橡胶防焦剂 CTP、年产 2 万吨促
进剂 NS 和年产 0.6 万吨促进剂 DZ 三个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1
万吨防焦剂 CTP 项目。
    注 2: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戴瑞克负责实施。
       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0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                     /
   1
         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      13,720.51               12,065.90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8,524.42                7,889.58
   2     其中: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4,500.60                4,129.00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4,023.82                3,760.58
   3     补充流动资金                                    8,550.52                8,550.52
                        合计                            30,795.45               28,506.00
    注 1: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包括年产 1 万吨橡胶防焦剂 CTP、年产 2 万吨促
进剂 NS 和年产 0.6 万吨促进剂 DZ 三个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1
万吨防焦剂 CTP 项目。
    注 2: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戴瑞克负责实施。
       除上述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外,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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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2 年 7 月 21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
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11.87 元/股,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金额(元)    获配股数(股)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999,989.67        6,486,94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瑞混
  2                                                  54,999,989.23        4,633,529
         合型养老金产品
  3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999,989.15        4,296,54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4                                                  17,999,988.49        1,516,427
         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达股
  5                                                  14,999,988.43        1,263,689
         票型养老金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6                                                   9,999,988.33          842,459
         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7                                                   9,999,988.33          842,459
         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
  8                                                   9,999,988.33          842,459
         证券投资基金
  9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999,988.33          842,459
 10      田万彪                                       9,999,988.33          842,459
 11      罗勇                                         9,999,988.33          842,459
 12      耿艳荣                                       9,060,121.73          763,27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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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
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
    (一)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与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与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与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六)与田万彪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与罗勇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4
    (八)与耿艳荣签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
告书(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山东阳
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更新了《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更新了《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更新了《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更新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6
做出了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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