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9-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阳谷华泰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15,164 股,发行价格为 11.87 元/股。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85,059,996.6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768,453.6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291,543.00 元。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
报告》(XYZH/2022JNAA30519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
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                 /
  1
        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         13,720.51          12,065.90
  2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8,524.42           7,889.58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其中: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4,500.60          4,129.00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4,023.82          3,760.58
  3     补充流动资金                                     8,550.52          8,550.52
                       合计                             30,795.45         28,506.00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投项目的情况

      (一)增资方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 15,826.48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
克”)进行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10,000 吨
/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和“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的实施。增资
完成后,戴瑞克的注册资本由 39,100 万元增加至 54,926.48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3566700399C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宪伟
注册资本               39,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 61 号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
经营范围
                       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阳谷华泰持股 100%

      2、财务状况

      戴瑞克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
                                                                          单位:万元
         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332.19                       122,625.83
负债总额                                   18,147.39                        32,965.28
净资产                                     76,184.80                        89,660.54
         期间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1,021.98                        85,835.12
净利润                                     14,731.27                        14,335.24

    (三)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戴瑞克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戴瑞克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向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
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826.48 万元对子公司戴
瑞克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826.48 万元对子公司戴瑞
克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戴瑞克增资,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本事项履行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戴瑞克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志斌                 孟维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