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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2023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其配偶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博及其配
 偶拟对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上述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
 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
 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王传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文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
 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 条,上市公司单
 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
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公司承担。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传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
93,557,01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3.1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文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
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
司 17,716,66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38%。
    经核查,王传华及其配偶、王文博及其配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
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王传华先
生及其配偶、王文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
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
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
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
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
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
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五、2023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新增提供的无偿担保金
额为 5,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担保余额为 20,906.00 万元(不包含本次)。2023 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
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是关联方支持公司
经营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
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可以更好的满足公
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是关联方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有力表现,对
公司及子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
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能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本事项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
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接受
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