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
远发展。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
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辉玉 朱德胜 张洪民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