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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
专人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柳章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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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7,646,405.8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2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8,764,640.59 元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210,345,143.81 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
润为 653,877,425.2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
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定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404,770,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拟
派发现金股利 80,954,17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72,923,251.27 元结转以后年度。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2
运行情况。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
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
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申请。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议,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可以
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是关联方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
有力表现,对公司及子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
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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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2022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 2020 年-2022 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并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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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
行性分析依据。公司已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制订了具体操作规程和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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