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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20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2-46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2 年 8 月 3 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8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34,027.0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5.0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了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 34,027.0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红丽律师、杜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
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