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9-10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2-5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12 年 9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 9
月 8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
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静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
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
紧密地结合,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监事会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
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尚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
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