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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3-05-1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宏源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或“智飞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占小平                  联系电话:1361128757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晶                    联系电话:139117916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零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自上市以来,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及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在执行中发现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的问题,对现有相关制度不断进行修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订、充实和完善,已逐步建立起较为
                                         健全的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通过核对募投项目总账、明细账、募
披露文件一致                             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实地走访募投项
                                         目等多方式核查后,保荐机构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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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募投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4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零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2年4月1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2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
                                        标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深交所关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的相关
                                        新规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未
                                                                   —
                         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有效,未发现存在
                                                                   —
执行                     重大问题。
3.“三会”运作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未发现存在重大
                                                                   —
                         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
变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使用
                         管理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存在异常。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2012年度内,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
                         了合法、合规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
套期保值等)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配合宏源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
况
                       不存在重大问题。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公司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能及           —

                                   3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时作出应对,整体保持了经营及盈利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的稳定。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蒋仁生及其关联股东蒋凌峰、蒋喜生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担任公司董事、      是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蒋仁生、吴冠江、余农、
陈渝峰、蒋凌峰及关联股东蒋喜生承诺:本人及关联
方任职期间,前诉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蒋仁生先生已向公司出具了《避       是           —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蒋仁
生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不滥用控股及实际控
                                                     是           —
制权侵占公司资金、资产;蒋仁生控制的企业四川智
诚、阳光大酒店承诺不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

4、住房公积金承诺:2007 年和 2008 年,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为员工发放住房补贴,存在未缴或少缴住房公
                                                     是           —
积金的情况。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承诺: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

                                    4
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
工住房公积金款项被罚款或致使公司及子公司遭受任
何损失,其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3 年   5 月 8日
                           占小平




                                                 2013 年    5 月 8日
                           吴 晶




保荐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8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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