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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3-08-13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宏源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或“智飞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占小平                  联系电话:1361128757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晶                    联系电话:139117916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未
                                                                  —
                           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有效,未发现存在
                                                                  —
执行                       重大问题。
3.“三会”运作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未发现存在重大
                                                                  —
                           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
变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使用
                           管理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存在异常。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配合宏源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
况
                       不存在重大问题。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公司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能及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时作出应对,整体保持了经营及盈利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的稳定。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是           —
人蒋仁生及其关联股东蒋凌峰、蒋喜生承诺:自公司


                                    3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蒋仁生、吴冠江、余农、
陈渝峰、蒋凌峰及关联股东蒋喜生承诺:本人及关联
方任职期间,前诉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蒋仁生先生已向公司出具了《避              是         —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蒋仁
生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不滥用控股及实际控
                                                            是         —
制权侵占公司资金、资产;蒋仁生控制的企业四川智
诚、阳光大酒店承诺不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

4、住房公积金承诺:2007 年和2008 年,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为员工发放住房补贴,存在未缴或少缴住房公
积金的情况。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承诺: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              是         —

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
工住房公积金款项被罚款或致使公司及子公司遭受任
何损失,其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2013 年 8 月 9 日
                            占小平




              2013 年 8 月 9 日
                            吴    晶




保荐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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