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的公告2014-03-12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 2014-15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1158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37.9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51,9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320.29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
[2010]第 23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超募资金历次使用安排
  1、经 2011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36,166.87 万元投入“AC-Hib 三联疫苗产业化项目”。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
于 2011 年 3 月 9 日披露(详见公司公告 2011-13 号,2011-18 号)。2011 年 6 月,
公司已向该项目的实施单位智飞绿竹增资 20,000.00 万元,剩余 16,166.87 万元留
存于公司超募资金专户。截至目前,该资金使用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经 2011 年 6 月 1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于 2011 年 6 月 14
日披露(详见公司公告 2011-34 号)。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当即实施完
毕。
    截止目前,公司已安排用途的超募资金共计 52,166.87 万元,尚未安排用途
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28,615.26 万元(不含利息)。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丰富产品结构,发展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增强企业
竞争力,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智飞龙科马2号生产大楼项目(简称“结核诊断试剂车间”)
    2、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智飞龙科马”)
    3、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浮山路100 号
    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用途:
    本项目大楼占地约 6265m2,建筑面积 16840m2,包括内外装修和完整生产
线,建成后集产品生产、分装、包装、仓储等功能为一体。拟用于生产重组结核
杆菌 ESAT6-CFP10 变态反应原(以下简称“结核诊断试剂”),年产量约 3000
万剂。
    本项目投资成本费用估算汇总如下表:
     序号                     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10,452.70

         2                 安装工程费                           5,210.00

         3                 建筑工程费                           2,882.44

         4                 其它工程费                           3,096.96

         5              合计(总投资)                           21,642.10

    5、投资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 22,662.52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自筹资金
6,662.52 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对项目实施主体“智飞龙科
马”投资的方式注入募集资金。
    6、项目周期:预计项目总工期为 48 个月,其中工程建设周期 36 个月。
四、相关产品介绍
    我国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5.5 亿结核菌感染者,其中 10%可能发展为结核
病),有效筛查结核菌感染者并及时治疗是结核病防治的关键,但目前临床缺乏
准确高效的筛查诊断试剂。
    “结核诊断试剂”正是结核菌感染筛查的体内诊断试剂,公司在研产品之一,
目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拟用于卡介苗接种与结核菌感染的鉴别、结核病的临床
辅助诊断。若本产品成功开发上市,将突破目前该领域的局限,为结核菌感染人
群筛查、结核病流调提供安全、有效、经济、易行的手段,同时将与公司现有产
品“微卡”、在研产品冻干重组结核疫苗(详见 2013-11 号公告)等在结核病诊
断、治疗和预防领域形成强大的协同效应。
五、项目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是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产业规模,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是在充分考虑国外同类产品的发展方
向,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项目产品“结核诊断试剂”实验效果良好,预期市场需求旺盛,在该领域具
有明显的技术和价格优势。若项目建成,该新产品开发成功,公司将迅速实现其
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多的结核病诊断和治疗用生物
制品制造供应商,有利地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发挥疫
苗业务的协同效应,增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投资效益分析
    公司对“结核诊断试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满足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中鼓励发展类的相关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导向的要
求。
    中国约有5.5 亿人口感染过结核菌,初步测算国内结核病体内辅助诊断产品
的理论需求估计为每年1 亿剂左右。本产品实验效果良好,技术优势显著,公司
销售渠道畅通。经财务评价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前)约
25.49%,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约为7.37年(含建设总工期4年),预期经济效
益可观。
七、主要风险及分析
 1、技术开发风险
    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与生产是多学科交叉渗透的高技术活动,研发过程的
每一个环节都存在较高风险。但本产品的工艺技术与“微卡”产品相似,公司认
为其技术开发风险可控。
 2、行政审批风险
    该产品处于临床实验阶段,虽然初步实验效果良好,但最终能否获批及获批
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质量管理风险
    产品生产全过程及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具有比较
成熟的质量管理能力和经验,风险可控。
 4、市场开拓风险
    目前国内外市场无同类产品上市,除本公司外,国内、外各有一家单位在开
发类似产品,且同处于临床研究阶段。临床使用多年的 TB-PPD 特异性差,特异
性-IFN 诊断试剂使用成本高,不对本产品构成直接竞争威胁。但本品能否获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认可,以及用户使用习惯的培育方面仍然具有一定的挑战
性,公司将充分利用在疫苗领域的资源和经验开拓市场,控制市场开拓风险。
八、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
用于本项目。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
资金使用(修订)》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
车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产品技术成果产业转化,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超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经过了
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投资该项目。
    3、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的议案》,认为该项目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
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占小平、吴晶对上述事项进行
核查后出具了《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保荐意
见》,认为:

    1)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项目符合公司在疫苗领域的产业链布局,
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产业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实现公司成
为我国疫苗行业的龙头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
    2)智飞生物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不属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智飞生物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
产车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
间:新建 2 号生产大楼项目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