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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04-25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4-2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监事

会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其中《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

4 月 23 日会议现场提供。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静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

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017.79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2.61 %;

净利润为 13,034.78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9.39 %。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第01310194号《重庆智飞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 013101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075.12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07.51 万元,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28,548.62 万元,减已分配利润 12,000.00 万元,本年度末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4,716.24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订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4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40,000 万股增至

80,000 万股。

    经表决: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票通过。

    本预案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13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

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报告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

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

计机构。

    经表决: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

事会认为:公司对章程中现金分红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符合股东的根本利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201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业绩条件和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已授予股

票期权140.36万股(占已授予期股的40.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5%)将予注销。

经核查,本次注销原因属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相关

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将调整为207.84万份(不含预留40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17人。

    《关于对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方式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方式是根
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且为避免影响新产品开发进度及生产经营
提供了预备和保障;本次延期及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作出上
述调整。
    《关于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详见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