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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独立董事(陈辉明)2013年度述职报告2014-04-25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辉明)201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3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人自 2009 年 8 月 17 日起担任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2012 年 8 月 3 日,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
人再次当选为公司的第二届独立董事,201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能按照会议要求,准时出席。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度任期内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财务专业优
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并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发表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3 年度,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投资项目、高管薪酬等重大事
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相关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
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
握 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
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局、深交
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01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在财务、审计
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及公司
管理层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辉明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