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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2014-04-25  

						       2013 年度财务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的审核报告


瑞华专函字[2014]第 013100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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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财务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瑞华专函字[2014]第 01310001 号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完整地编制《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
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并
根据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作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2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3 年度财务
报告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贵公司必要时对外披露之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认
可,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苗策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军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证监会计字[2003]16 号)等有关规定,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3
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财政部重庆专员办”)对公司
2012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
员办事处行政处理决定书》(财驻渝监理决[2014]1 号),处理决定书指出公司部分
直销收入确认不准确,导致 2012 年多计销售收入 4,293,193 元,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866,587 元;公司子公司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前确认肠道病毒 71 型灭
活疫苗技术转让支出,导致 2012 年多计其他应付款和开发支出 9,000,000 元。
    公司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并对该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 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因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影响 2012 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126,721.81 元,
期初盈余公积-825.46 元;累计影响 2013 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760,859.40 元,期初
盈余公积 -265,170.86 元,期初资产总额-12,729,937.37 元,期初负债总额 -9,703,907.11
元,具体影响详见下表描述:

    (1)对2012年度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单位:元

             项   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764,619,690.66    -4,293,192.87    760,326,497.79
营业成本                            338,251,753.08      -866,587.26    337,385,165.82
营业税金及附加                        7,152,259.24       -16,625.62      7,135,633.62
营业利润                            219,724,788.02    -3,409,979.99    216,314,808.03
利润总额                            256,204,032.52    -3,409,979.99    252,794,052.53
所得税费用                           38,260,173.06      -511,497.00     37,748,676.06
净利润                              217,943,859.46    -2,898,482.99    215,045,376.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943,859.46    -2,898,482.99    215,045,376.47


    (2)对201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单位:元

             项   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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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308,103,416.15    -4,732,151.30   303,371,264.85
存货                               225,390,333.32    1,002,213.93    226,392,547.25
开发支出                            27,653,283.60    -9,000,000.00    18,653,283.60
资产合计                           561,147,033.07   -12,729,937.37   548,417,095.70
其他应付款                          24,978,431.48    -9,000,000.00    15,978,431.48
应交税费                            15,756,115.36      -703,907.11    15,052,208.25
负债合计                            40,734,546.84    -9,703,907.11    31,030,639.73
2012 年末未分配利润                510,840,775.35    -2,760,859.40   508,079,915.95
2012 年末初盈余公积                 57,203,382.08     -265,170.86     56,938,211.22
2012 年末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568,044,157.43    -3,026,030.26   565,018,127.17
2012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416,762,835.32     -126,721.81    416,636,113.51
2012 年年初盈余公积                 33,337,462.65         -825.46     33,336,637.19
2012 年年初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450,100,297.97     -127,547.27    449,972,750.70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影响较小,仅减少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01 元。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前期会计差错所作的说明
       (1)董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重庆专员办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对
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
响,同时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就相关事项做出的
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其影响进行的说明、分析。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此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调整更正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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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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