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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4-05-1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宏源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或“智飞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占小平                  联系电话:1361128757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晶                    联系电话:139117916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1)审计委员会未能每季度向董
                                      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和
况
                                      发现的问题,保荐机构已经与公司达
                                      成一致意见,即后续内审工作完成后,
                                      将由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相关工
                                      作。公司按要求整改,内部审计部门
                                      及审计委员会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职责。
                                          (2)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相对粗略,
                                      经保荐机构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内
                                      审部将重新制定明确的审计计划,具
                                      体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执行人
                                      和执行日期、重点核查内容、关键审
                                      计程序等。公司内审部已按要求落实。
                                            (3)由于受行政审批手续繁琐、
                                      实施方案的优化较为耗时等因素的影
                                      响,公司“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智飞仓储物流
                                      基地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智飞绿
                                      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项
                                      目”、“智飞生物疫苗研发中心项目”在
                                      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及披露义务后 延
                                      期,上述事项虽不对公司生产经营构
                                      成实质性影响,但仍提请公司加强对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
                                      调整后的计划顺利建设,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延期后,上述项目均按计划
                                      进展。其中,“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

                                  2
                                       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已竣工投产;
                                       “智飞仓储物流基地及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含 4 个子项目,即营销办事处
                                       建设、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冷链运输
                                       体系、信息化管理系统,除信息化管
                                       理系统尚在建设中(预计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其余子项目均已完成。
                                            (4)由于 2013 年下半年以来医
                                       药行业不良事件等市场因素的变化,
                                       疫苗产品销售受到不利影响,造成产
                                       品过期报损。提请公司加强对市场因
                                       素影响力的评估,使产品销售进度与
                                       产品有效期匹配,以减少产品过期报
                                       损对公司业绩的不良影响。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共 8 次,包括《关于公司部分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
                                       见》、《关于公司 2013 年上半年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
                                       意见》、《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保荐意见》、《关于公
                                       司 201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关
                                       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保荐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3年8月2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未
                                                                    —
                         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有效,未发现存在
                                                                    —
执行                     重大问题。
3.“三会”运作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未发现存在重大
                                                                    —
                         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
变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使用
                         管理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存在异常。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4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2013年度内,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了合法、合规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       —
套期保值等)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无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配合宏源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
况
                       不存在重大问题。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公司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能及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时作出应对,整体保持了经营及盈利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的稳定。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蒋仁生及其关联股东蒋凌峰、蒋喜生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担任公司董事、     是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蒋仁生、吴冠江、余农、
陈渝峰、蒋凌峰及关联股东蒋喜生承诺:本人及关联
方任职期间,前诉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5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蒋仁生先生已向公司出具了《避          是         —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蒋仁
生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不滥用控股及实际控
                                                        是         —
制权侵占公司资金、资产;蒋仁生控制的企业四川智
诚、阳光大酒店承诺不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

4、住房公积金承诺:2007 年和 2008 年,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为员工发放住房补贴,存在未缴或少缴住房公
积金的情况。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承诺: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          是         —

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
工住房公积金款项被罚款或致使公司及子公司遭受任
何损失,其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4 年 5 月 9 日
                           占小平




                                                   2014 年 5 月 9 日
                           吴 晶




保荐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9 日

                       (加盖公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