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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4-05-28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4-40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次会议决定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智飞生物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6 月 6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

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7 号 25 层.公司会议室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

书授权他人出席。

二、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参股设立生物制品互联网平台公司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中,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 2014 年 6 月 9 日 17:00 前

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 年 6 月 9 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靖蔚、秦菲

    电话:023-86358226
传真:023-86358226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7 号 25 楼

邮编:40002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8 日
附件一:

            智飞生物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
                             备     注
参会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参股设立生物制品互联网平台公司的议
    1
        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
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 托 人 签      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人 持 股 数:

委 托 人 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 托     期     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