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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4-21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5-11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其中《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 4

月 17 日会议现场提供。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静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

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093.7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6%;净

利润为 14,800.4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55%。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 01300022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 0130001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742.55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74.25

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24,716.24 万元,扣减已分配利润 8,000 万元后,本年

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2,784.54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订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人民币 1.00 元现金(含税)。监事会认为公司此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

    经表决: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票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出具了书面审核

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1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

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报告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

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

    经表决: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规定,

公司201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条

件,已授予股票期权的30%(207.84万股)将予以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本次注销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将调整为207.84万份(不含预留80

万份),激励对象为117人。

    经核查,本次注销原因属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
相关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将调整为207.84万份(不含预留80万份),激励对象为117人。

    《关于对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出具了书面审核

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1 日